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基层党建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规范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,增强决策的民主性、科学性,实现集体领导,分工协作,切实提高工作效益,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制订本暂行办法。
一、党建思政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,一般定于每周一上午在白云校区召开。根据需要由党总支书记决定可召开扩大会议,扩大范围由书记决定。如遇会议或其他事务冲突,视会议内容,例会顺延或另行安排时间,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。如遇重要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。
二、党建思政工作例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。
三、党建思政工作例会包括基层党建工作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。需由党建思政工作例会讨论的内容包括:
1、传达、贯彻落实学校文件、会议精神,研究并提出实施意见。
2、讨论学院基层党建的重大问题。研究制定学院学总支、教工党支部、学生党支部学期、学年工作计划和通过年终工作总结。通报上阶段工作情况,布置下阶段工作。
3、讨论党支部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,制定二级党总支理论学习计划,分析师生思想政治工作,提出教育和管理措施。
4、讨论决定发展党员,推荐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,提出党员处理意见。
6、讨论近期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。
7、其他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、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。
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