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业、休学、降级等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参加就业派遣,就业管理系统中,“派遣方案”信息的“派遣性质”为“不纳入就业方案”,不签发《就业报到证》,档案暂留学校(取得毕业资格后再申请转递)。
1 毕业后申请派遣
结业生、延长学制的毕业生在取得《毕业证》后必须在两年内(以毕业证签发时间始计)申请办理《电子就业报到证》、档案转递及户口迁移等手续。
毕业生直接通过“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”小程序中“申请改派”申请,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:
申请派遣方案 |
需提交材料 |
回生源地 |
① 毕业证书;②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(毕业生自行登陆www.chsi.com.cn免费办理) |
到非生源地(就业单位所在地) |
① 毕业证书;②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(毕业生自行登陆www.chsi.com.cn免费办理);③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(回生源地可不提供),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,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。 |
2 档案转递及查询
结业转毕业等原因办理新《就业报到证》后,毕业生应第一时间将《就业报到证》转给学院负责就业工作辅导员并申请转递档案。如须将档案寄送到具体接收单位的,需同时提供档案接收证明及具体接收信息。
档案寄出,负责老师将寄送单号回传“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”系统后,毕业生可在“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”小程序里查询到档案去向信息。
毕业生应及时向档案接收单位了解本人档案的情况,并确认档案材料是否齐备,如有错漏及时与学院辅导员联系。